当前位置: 首页> 妇女> 政策法规
《连云港市“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05 09: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连云港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于2017年2月17日印发。

一、《两规》编制的背景和过程

2011年市政府颁布了《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连云港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这两个规划颁布5年来,我市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不断强化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体责任,通过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力度,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以及实施实事项目等,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两个规划有96.23%的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其中一些指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形成社会共识,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受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妇女儿童发展与权利保护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未来五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颁布实施,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既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也充分反映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15年以来,我市两个规划编制组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县区和重点部门调查研究,并做好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衔接工作,认真编制两个规划。两个规划的编制,经历了安排部署、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核确认等阶段,是充分听取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过程,也是进一步学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过程,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妇儿工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配合、建言献策。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经过反复修改,数易其稿,经市政府妇儿工委全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市发改委审核,现已由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

二、《两规》编制的基本原则

1.延续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新规划既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国家、省《两纲》、《两规》相适应等基本特征,又进一步确立以妇女儿童为本的理念,力求在主要目标、策略措施、重点工程、核心指标的设定中,体现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目标创新,彰显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特点和妇女儿童工作的新特色。

2.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既立足当前,吃透宏观环境大背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准确把握市情实际和我市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现状,致力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又着眼长远,主动了解兄弟市妇女儿童发展动态和成熟经验,充分借鉴兄弟市先进做法,科学预测我市经济社会新发展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新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充分考虑妇女儿童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新需求,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的基础性、预测性、导向性目标及政策措施。

3.定量与定性相统一。科学、合理设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以可监测的量化目标为主,描述性的定性目标为辅,使规划既能准确、具体展现妇女儿童在各领域的发展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便于阶段性的监测评价,又能生动概述妇女儿童的发展前景,便于总体评价发展水平。

三、《两规》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

1.“十三五”期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科学发展观,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经济建设、参政议政、科技教育、卫生保健、文化生活、法律保护、社会福利和安全保护等全方位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港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持续发展。到2020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力争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的主体框架均为:“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主要领域及目标和策略措施、重点项目、实施与评估五个部分,分别有五个章节,其中,《妇女规划》设置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科技、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文化、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主要发展领域,提出了82项主要目标,83条策略措施,3项重点工程;《儿童规划》设置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科技教育、儿童与文化、儿童与法律、儿童与环境、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安全保护7个主要发展领域,提出了62项主要目标,74条策略措施,3项重点工程。《两规》可量化指标共有103项,其中《妇女规划》61项,《儿童规划》48项,其中6项为重复指标。

四、《两规》的主要特点

与上一轮《两规》及省《两规》相比,我市新《两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两个规划充分体现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考虑了城乡不同现状,设置了更具操作性的标准,努力缩小城乡妇女儿童在医疗服务、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

二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新一轮妇女发展规划按照人的生命起点和民生优先原则,将主要发展领域第一的位置调整为“妇女与健康”;将致力于提升妇女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促进妇女可持续发展的“妇女与教育科技”领域位列第二;将“妇女与法律”放在“妇女与环境”之后,作为促进妇女发展、推进两性平等的法律保护屏障。

三是更加注重社会发展的需求。当前,儿童安全保护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针对儿童发展的时代潮流和现实需要,在儿童规划中单独设立了“儿童与安全保护”领域,从强化政府责任,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和社区安全保护工作网络,凝聚关爱儿童安全成长的社会共识,增强家长对儿童安全的监护意识以及儿童自身的防范能力等方面规范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以期保护每一位儿童远离伤害。新增的领域凸显了时代特征和儿童发展的需求,更加注重儿童的社会保障,提升儿童的幸福指数。

四是更加注重突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两个规划中,把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列为重点工程加以推进。如:妇女规划提出了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女性健康守护工程、母婴安康工程3项重点工程;儿童规划提出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健康宝贝工程、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工程3项重点工程。同时,为推动规划实施,提出了重抓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爱心母婴室创建、儿童安全保护等10件实事项目,通过项目化运作来推动规划的实施。

五是更加明确实施责任主体。两个规划明确提出各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各级政府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规划实施,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共同推动目标实现。通过实施两个规划,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主要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实施两个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发展全市妇女儿童事业提供保障。同时,还将规划中72项可量化指标进行了目标分解,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应达的目标值。

六是更加注重健全和创新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在延续“十二五”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的基础上,新规划进一步完善了监测评估方法,明确了监测评估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将规划实施中的实事项目、重点工程纳入政府专项督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针对突出问题不定期组织专题调研督导,及时指导纠偏;进一步完善重点指标监测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攻坚力度,增强规划实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