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将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发布时间:2018-01-18 09:01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我市即将开启“垂改”大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据悉,我市是全省四个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为我市发展提供环境保护体制保障。

2016年,我省作为全国试点先期启动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去年,省环保厅将我市与常州、苏州、南通列为全省四个试点城市。据悉,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将着眼点放在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强化排污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上,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据悉,我市将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与此同时,市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区域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环境执法,强化综合统筹协调。各级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认真履行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机动车船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监督管理。

此外,我市还将调整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将环境执法机构纳入政府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

我市将完善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环境管理。同时,加强环保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各级环保部门与公安、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安监、水利、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金融监管、电力、气象等相关机构的联动执法、应急响应,协调推进环保工作。健全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协同配合、案件移送、强制执法等方面规定,加强环保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作。

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完善市县两级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市级环境监测、执法信息系统,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并与省环境保护厅和县(区)政府信息平台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