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县区试行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
发布时间:2018-01-16 10:19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在农村时有发生,今后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善。从今年1月起,我市各县区试行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及保障水平,扩大专项救治的人群及病种范围,切实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患者费用负担,让他们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根据《连云港市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专项救治对象为全市“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

专项救治的20种疾病包括哪些?据悉,罹患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耐药结核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20种疾病的患者都将得到专项救治。

根据《方案》,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原则和“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医疗风险较大的病种如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可以在三级医院定点救治”等要求,经各县区推荐,我市确定了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

其中市级定点医院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县区级定点医院为赣榆区人民医院、东海县人民医院、灌云县人民医院、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海州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救治工作)、市东方医院(承担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救治工作)。县区级定点医院负责相应辖区内除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外的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18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中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的救治以及各县区定点医院转诊的其他18种大病危重症救治工作。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中各县区定点医院转诊的严重精神病危重症救治工作。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从扶贫、民政、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低收入人群中筛查出20种大病患者并建立台账,及时掌握低收入患者大病救治的需求,组织他们到定点医院进行疾病的诊断,做到新发一例治疗一例,并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追踪管理。

同时,组织医疗救治,优化服务流程。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低收入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低收入大病患者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要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此外,会同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在医院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信息交换,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患者完成每次或每个周期的治疗后,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先行垫付,由相应经办机构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