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社会保险> 生育
正常生育待遇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6-11-01 17:4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在参保期内正常参保,且参保时间超过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我县为6个月),参保职工或参保职工配偶生育生产,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领取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产前检查、一次性营养费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