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9-21 17:36 阅读次数: 字号:【

时间:9月21日下午3点半

地点:连云港发布演播厅

主持人: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庆科

发布人:市食药监局局长周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处长何汉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房忠柱。

发布议题:《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情况

张庆科: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欢迎参加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介绍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二是回答新闻媒体朋友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周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处长何汉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房忠柱,我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副局长张庆科,也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我们还邀请了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市电视台、电台的记者,在此表示欢迎。

张庆科: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周炜局长介绍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周炜: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年8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新修订后的《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目的是通过出台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预案》对应急指挥体系及其职责、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案》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相应的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根据事件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体系,明确职责。《预案》明确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相较2005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预案,此次预案主要修编了以下内容:

(一)修订适用范围。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要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层面启动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我市原《预案》涵盖了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因此,新修订的《预案》重点对较大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作出规定;对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事故的处置,在《预案》中规定做好衔接,依据国家、省和县级《预案》分别进行处置,不再作出过细规定。

(二)调整职责分工。根据我市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下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内容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职责进行调整。主要有:原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的职能调整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市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相关职能调整到市农委,《预案》中进行相应调整。

(三)细化监测预警。明确市卫计委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报告工作体系,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依次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为标志。进一步明确了风险预警信息的发布机制和响应措施。

(四)强化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来源,明确报告的主体、流程,规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收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上报的时限。这些规定,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保障。

(五)增加先期处置。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接到报告单位的先期处置义务。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立即采取封存等妥善保护措施;接到报告的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机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治、事故处置、现场评估和及时上报,并做好信息通报和预案启动有关准备。

(六)加强应急保障。在通讯保障方面,增加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应当设立24小时开通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的规定;在医疗保障方面,增加“提升医疗救治机构食源性疾病的救治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和检验检测能力”的要求;在平台保障方面,增加“建立覆盖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以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平台,提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管理能力”的规定。

张庆科:下面进行第二项,请新闻媒体的朋友提问。

记者:我观察到,此前的预案名称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而此次修编后的改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请问有什么不同?

何汉飞:这个提法与国家、省正在修订的预案保持一致,原预案适用于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等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而最新的《预案》增加了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等内容。“事故”到“事件”虽然一字之差,却扩大了内涵和外延。新《食品安全法》第六条使用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概念,因此《预案》统一使用这一表述。同时,用突发事件来描述更切合工作实际,在没有将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前,用事件来表述更科学。当通过科学判定调查应对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为食源性疾病时,我们一般还可称为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

记者:根据刚才的介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请问具体标准是什么?

房忠柱: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由于食品涉及面广、量大,业态复杂,监管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与繁重的监管任务相比,监管资源相对紧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由哪级政府启动什么级别的应急预案,有利于科学应对、合理应对突发事件。同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考虑到各级预案的衔接,对级别的规定条件,全国各地基本一致。分级主要标准是涉及区域、伤亡人数。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国家启动Ⅰ级响应: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30人以上死亡的;

(3)涉及多个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国家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省启动Ⅱ级响应: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地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

(4)在省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省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市启动Ⅲ级响应: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在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较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地市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县区启动Ⅳ级响应: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内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县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记者:食品安全事故涉及到很多部门,请介绍一下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分工。 

房忠柱:职责分工和应对流程是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市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相关工作组,共同做好事件应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二、事件调查组

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会同事件发生环节监管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市卫计委要牵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有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相关部门予以同步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找事件发生原因,提出处置意见;市公安局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要组织立案侦查,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监察局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开展调查,依纪依规处理。

三、危害控制组

由事件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监督事件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召回、下架、封存相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责令对被污染的产品、场所等进行清洗消毒,严格控制危害蔓延扩大,惩处违法行为。

四、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计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主要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尽可能减小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

五、检测评估组

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卫计、农业、出入境、质监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对处置中涉及的检测工作制订方案,组织检验。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查找事件原因,评估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提供技术保障。检测评估结果及时报告指挥部。

六、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信访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七、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对事件处置的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控、舆论引导,并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八、专家组

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组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主要职责: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危害评估、调查处理、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等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必要时,专家组直接参与指导现场处置。

张庆科: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各位领导、同志们,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