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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6-11-01 18: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服务指南: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的申报时间:每年4月至6月,缴费单位应按规定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申报花名册》(纸质表格两份,由申报管理子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2、年度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纸质表格两份,要求签字盖章完备)。3、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管理子系统上报数据的电子交换文档(单位信息上报数据、参保人员信息上报档案数据、参保人员信息上报基数数据)。4、单位工资总额报表;5、工资审批花名册;6、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受理依据:

1、《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07】170号)(链接)2、《关于市级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连人社发【2011】551号、连财社【2011】128号)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苏劳社险【2001】35号)


受理条件:

在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1、参保单位应在什么时限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答: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应在每年4—6月份按规定进行;新进人员应在每月5日前办理参保参续,并申报缴费基数。2、对逾期未来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将如何进行处理?答: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经办机构自7月1日起,暂按该单位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经经办机构核准,从核准次月起按新缴费基数征缴。


办理部门: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


承诺时限:10个自然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