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7-05-12 17:0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按照《江苏省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连云港市实行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有机整合妇幼健康教育、孕前和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等内容,统筹做好妇幼健康分级服务,推行便民惠民措施,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母子健康手册》承载了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记录了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感受和孩子共同成长的历程。全市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并和妇幼健康分级服务优化整合,探索新运行机制;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模式;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充分落实惠民政策,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母子健康手册》发放率占当年应发人群90%以上。

三、实施范围

自2017年5月起(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全市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启用《母子健康手册》。原《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由孕妇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区级妇幼保健院(所)首次建册,并同步免费发放《母子健康手册》,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停止首次建册;《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仍由原助产机构首次建册发放。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4-5月)。成立连云港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印发《连云港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召开相关工作协调会议。市妇幼保健院承担《母子健康手册》印刷,建立全市母子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端,实现与连云港市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组织对全市手册发放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并做好实施此方案的宣传活动。各县区卫计委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要根据本地卫生资源和人口分布情况,遵循便民、利民和有利于提高管理效能的原则,合理布局服务网点,统筹安排,确定承担发放相关手册单位的名单。

(二)实施阶段(2017年5-11月)。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区卫生计生委组织本地区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工作,同时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妇幼健康分级服务。鼓励妇女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微信客户服务端,做好广泛宣传,优化使用和管理流程,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各县区对手册推广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12月1日前将手册推广使用情况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市级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推广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和阶段性评估。

五、实施内容

(一)手册内容。母子健康手册主要服务于计划怀孕妇女以及孕妇和0-6岁儿童,分为孕前篇、孕产期篇、儿童篇和预防接种篇,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以及婴幼儿和儿童等5个时期相关知识宣教和服务内容,包含国家卫生计生的惠民利民政策,免费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等。手册由市妇幼保健院印制并免费提供,各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发放。

(二)手册发放。《母子健康手册》、《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三册根据不同人群需要,由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规定发放不同手册。

1、准备怀孕妇女。在婚前和孕前检查时由县区妇幼保健院(所)免费发放,并指导该妇女进行信息填写。

2、已孕妇女。

①未建档的孕妇,在现居住地(含流动人口)承担发放《母子健康手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和《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建立孕妇档案,免费进行孕期首次健康服务。医务人员将孕期健康检查结果记录在《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并纳入妇幼平台系统进行管理;同时指导孕妇使用《母子健康手册》,鼓励孕妇关注母子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

②已建档的孕妇,原则上不补发《母子健康手册》,如孕妇需求,可在现居住地(含流动人口)指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医务人员完善妇幼平台系统信息,同时指导孕妇使用《母子健康手册》,鼓励孕妇关注母子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

3、新生儿。

①未领取《母子健康手册》的住院产妇所生的新生儿,由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医务人员在进行第一次新生儿访视时发放,特殊原因可在儿童满月健康检查进行补发。《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仍由其监护人在住院分娩的助产机构领取。医务人员将新生儿访视或儿童健康检查结果记录在《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上并纳入妇幼平台系统进行管理;同时指导家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鼓励家长关注母子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

②新生儿母亲如既往已经领取过《母子健康手册》,则继续延用,不再另发手册。

4、身份证号为手册唯一编码,应避免重发、漏发。手册遗失,由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发,并补登相关记录。

(三)手册使用

1、《母子健康手册》作为健康宣教读本,主要由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和儿童家长进行自我监测、记录和保存。工作人员在发放手册时应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和使用方法,并要求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检查、婴幼儿和儿童健康检查时携带。医务人员在体检时应查看手册中的自我记录内容,了解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的相关情况,遇有记录或使用不当等情况,应及时给予指导。

2、《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继续作为健康检查和疾病诊疗记录,由医务人员进行记录,并纳入妇幼平台系统进行管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连云港市实行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完成孕妇健康服务首次建档后,①进行免费健康检查,筛选高危孕产妇,进行知情告知并及时转诊,严格执行分级服务,不得滞留管理,转诊后二周内进行追踪随访一次。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规范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接收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转诊。②经医务人员知情告知后,如孕妇主动放弃接受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或自行选择孕期健康检查机构,在其签署《连云港市孕产妇健康服务知情告知书》后,医务人员尊重孕妇本人意愿,将相关手册及时交于孕妇本人保管,不得丢失,并交待转到其它医疗机构检查时,随身携带,及时出示给医务人员。

4、信息化管理应用于全程健康服务。鼓励妇女通过关注母子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相关检查信息和健康知识;医务人员及时录入诊疗信息,促进医生诊疗活动与服务对象自我保健相结合,实现便民服务,增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

(四)信息报送。在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期间,各县区要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收集和报送工作,填写母子健康手册季报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信息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计委成立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将手册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列入妇幼健康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县区高度重视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市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切实加强领导。

(二)明确分工,制定各级职责。

1、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辖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和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2、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母子健康手册》的印刷及宣传,承担基层培训和技术指导及督查,妇幼信息平台的数据管理和信息收集、报送。

3、各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的基层培训、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和宣传发放。

4、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妇幼健康分级服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项目,做好宣传动员发动工作,指导妇女正确使用和记录母子健康手册,教会妇女关注母子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建立孕产妇档案等。

(三)齐抓共管,落实惠民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母子健康手册的推广使用工作为抓手,在提供孕产妇和儿童免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保健服务的同时,提高高危孕产妇、高危儿和体弱儿的筛查水平。全市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按《连云港市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连云港市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和《连云港市实行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促进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的分级服务和双向转诊,落实妇幼重大项目。

(四)扩大宣传,推进信息化建设。

依托连云港市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开发孕育通母子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客户端,搭建具有“精确、权威、个性、互动”特色的宣教平台,推动妇幼健康全程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医疗行为透明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1、定期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市卫计委每年组织一次《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专项督导,各县区卫计委(局)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督导,及时总结,掌握手册的发放、使用情况,指导规范填写手册相关内容,及时解决手册推广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考核奖罚。将手册的管理、发放、使用及信息收集报送情况纳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通过《母子健康手册》工作的深入推进,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