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7-04-22 11:0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到2020年,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城乡二元壁垒基本消除……《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上了解到的。

如何促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意见》提出了八项共25条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相关措施、切实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改革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以及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教育资源均衡化一直是广大市民关心的话题和社会的热点。《意见》提出,将通过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保障义务教育用地需求以及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等措施共同推进。我市将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同时,还将采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用地。此外,我市也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学校,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学校之间的差距大,不仅导致了择校热,也产生了人数超标的班级,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意见》提出,我市将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要求,制定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通过新建(改扩建)校园校舍,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扩大存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确保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教师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我市将综合施策,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优先合理配置乡村教师。全面推进城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完善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政策并向农村教师倾斜,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同时,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使农村学校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制定实施村小和教学点教师补贴标准,并确保落实到位。

原文:《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