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行动计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7-04-17 09:3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市委农工办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围绕富民增收目标,实施六大行动计划。现就《意见》中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农业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稳住农业农村这个“基本盘”对稳定全局至关重要。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是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大力推进农民奔小康,必须千方百计拓展农民增收新渠道、挖掘增收新潜力、培育增收新动能。近年来,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快但总量偏小。2016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32元,增长9.0%,增速全省第四,但绝对值排全省第十二位,相当于省平均水平的79.1%。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农民增收行动计划。计划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做强农业产业、做优农业产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生产者增产增效。

三是激发重点群体活力。不断激发全体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与农民增收互促共进。

二、主要内容

农民增收行动计划主要涵盖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新型业态培育、支农惠农政策完善和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四大部分。

1.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增收。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高效设施农业(渔业),扶持壮大设施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特色林果、海淡水产等优势主导产业,年内新增千亩连片高效设施农业基地10个,全面建成7个省级“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新增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4万亩,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万亩。到2020年,全市高效设施农业面积达12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占耕地比重达到20%,建成3-5个生产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高效农业集聚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大引领带动效应,年内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0家、示范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各100家。力争形成家庭农场集聚片区、龙头企业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集群。尊重农户意愿,积极引导农民有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年内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0万亩。彰显农业品牌特色。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连云港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进一步做强农产品出口企业、做优农产品出口基地、做响农产品出口品牌。突出抓好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大力实施“连天下”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行动。全市每年新增“三品一标”品牌100个以上,到2020年,种植业“三品”比重占比达到55%。

2.壮大多元经营主体促增收。落实“互联网+”现代农业计划,实施农村电商发展“十千百万”工程,年内新建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10个,开设农产品特色网店100个,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站1000个,培训、新增农村电商从业人员10000人,力争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村级全覆盖。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大力支持“花漾海州﹒四季赏花”、赣榆(厉庄)樱桃节、黄川草莓节等特色品牌建设。年内新建市级以上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点)20个,休闲观光农业收入超30亿元。

3.强化政策保障促增收。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种养业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农业产业链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深入推进东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完善涉农贴息贷款政策,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的“扶贫带动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降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增收。重点推进农村土地、产权、金融等方面改革,激发内生发展活力。农村土地制度:围绕农民与土地关系改革主线,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思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年底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初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平均每年增加产权交易额5000万元。基本完成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固化成员身份,量化集体资产。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产权交易网络化管理。扩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做到涉农金融机构共享联动。提高农村金融普惠程度,开展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对接活动,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抓好东海县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被抵押的土地经营权协商收购处置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原文:《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