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健康宝贝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7-11-14 17:2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为加强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江苏省《关于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政府投入,以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为重点,实施项目带动,提升防治能力,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医保制度,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政府引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长效工作机制,为建设健康连云港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指标

市区到2020年达到以下目标: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5%;

2.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

4.产前筛查率≥90%,高风险人群随访率达到100%,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产妇产前诊断率≥95%;

5.孕中期超声系统筛查率≥90%;

6.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

7.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有效干预和疾病管理率100%,随访率100%,遗传咨询率100%。

三、服务对象

本市市区(不含赣榆区)户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居民。各县(含赣榆区)在市区试点平稳的基础上制订方案,做好组织实施。

四、服务项目

从2018年1月在市区启动实施以下项目试点:

(一)普通人群项目(共9项)

1.原有项目6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产前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2.新增项目3项:(1)血清学产前筛查项目。在孕15-20+6周进行血清学检测(母体血清甲胎蛋白、β-HCG、非结合雌三醇指标),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病史等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对胎儿罹患唐氏综合症、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患病风险进行评估。(2)产前超声筛查项目。在孕20-26周进行1次超声筛查,重点筛查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陷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胎儿六大畸形。(3)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为新生儿提供出生后3-7天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3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1次和出生后1个月内听力障碍初筛1次。

(二)高危人群项目(共3项)

(1)无创DNA产前筛查项目。针对血清学产前筛查风险值为临界风险或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症的孕妇,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分子遗传技术检测孕期母体外周血中胎儿游离DNA片段,以评估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的异常风险。(2)产前诊断项目。针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上、血清学产前筛查为高风险或无创DNA产前筛查为高风险的孕妇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羊膜腔穿刺术、经皮脐血管穿刺术)。(3)耳聋基因检测项目。针对新生儿听力障碍初筛、复筛均未通过的高危人群进行耳聋基因检测1次。

五、服务流程

(一)印制连云港市母子健康手册。连云港市母子健康手册由全市统一设计、印制。

(二)领取母子健康手册。符合补助条件的居民应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领取母子健康手册。手册发放机构应做好服务手册的审核、发放、登记、汇总工作。

(三)接受“健康宝贝工程”系列项目保健服务。符合补助条件的居民持母子健康手册(包括免费服务凭证)到“健康宝贝工程”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保健服务。

六、资金保障

(一)普通人群项目中原有6个项目按照原项目资金渠道安排落实。

(二)普通人群项目中新增3个项目按照物价局收费标准,由社保和各级财政共同分担,各方负担比例为:社保负担50%,剩余50%由市区财政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比例共担。

(三)高危人群项目由社保、市区财政、市残联、市妇幼保健院和群众共同分担。进行无创DNA产前筛查者由社保补助100元;进行产前诊断者由社保补助600元;进行耳聋基因检测者由市区财政补助100元、市残联补助200元。市妇幼保健院对无创DNA产前筛查减免910元,对产前诊断减免108.5元,对耳聋基因检测减免170元,对筛查出的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患儿免费提供其0-6岁期间该项疾病的治疗。

七、工程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市妇儿工委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项目实施工作。各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的有关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政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本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工作条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健康宝贝工程”网络建设、工作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落实,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市人社局要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率,将工程有关项目纳入到报销范畴。市残联要加强预防残疾措施,加大耳聋基因筛查工作力度。市妇儿工委办要将此工程列入“十三五”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牵头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加强组织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孕产妇主动接受服务。

(三)规范资金管理。“健康宝贝工程”凭母子健康手册和免费服务凭证实行免费和部分补助服务。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标准,非高危人群不得享受本工程规定的补助。各机构在提供相关服务后,收取相应服务凭证,每季度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到相关工程办结算。费用结算具体方案由市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高危人群项目补助资金实行预先拨付,按年度据实结算,当年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市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工程资金,各区要及时落实配套资金。财政、社保、残联及卫计部门要加强配合,对补助资金加强管理,规范资金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健康宝贝工程”项目宣传,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强化居民主动接受工程服务的意识,提高工程知晓率和依从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连云港市“健康宝贝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远征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沙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周伟市卫计委主任

成员:施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昭静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谢炜市卫计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杨林青市妇儿工委办主任

      王铭丕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谢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