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役是古代役法的一種,軍戶、民戶、匠戶三大類,分別服兵役、徭役、工役,差役即為徭役[10]的一種。
差役是按丁田或丁糧輪差,均徭則是以丁為主,服務於官府內的經常性差事,均瑤又分力差與銀差,力差多由富戶應役,名目多為皂隸、獄卒、門子、馬伕、驛館夫,由應役人親身應役(明後期准自募人代役),銀差多為貧戶應役繳納,以平衡負擔,名目為歲貢、馬匹、草料、工食、材薪、膳夫折價,加上里甲差役的民壯、巡警防火的總甲,構成整個明代衙門主要的工作,及人員的工食費用。
清代因攤丁入畝,已經將徭役部分折銀收入賦中,原是該是地方經費及勞動支出,變成中央稅收不說,但仍僅發工食費,造成此部分人員資質低下,靠常例、規費生活,與明代有很大的不同,並不能單純說是差役就是賤民,每個朝代有很大不同。
緝事番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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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章钜《称谓录·隶》引《说铃续》:“缉事番役,在唐称为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 [11] 元代属礼部拱衛司衙門。明代由錦衣衛衙門指揮,撥給東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