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在历史上赫赫有名,他本是平阳县小吏与公主府女奴的私生子,却凭借军事才能和战功被提拔为大司马骠骑将军,封冠军侯;相比起来,他的异母兄霍光则没有那么出名,他是汉武帝托孤的辅政大臣,为汉朝中兴立下功劳,最终官至大司马大将军。按理说这两人都是位高权重,功勋卓著,可为什么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呢?
在古代,阶级差异非常严重,以至于人死都要按照地位采用不同的说法。按照《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以这个标准,在史书中,霍去病是被当作“大夫”,霍光则被当作“诸侯”。
霍去病和霍光在地位上似乎并没有差距大到诸侯与士大夫的差别。那么,是什么造成史书的记述差异呢?其实,原因在于,记载霍去病去世用“卒”的史书是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记载霍光去世用“薨”的则是班固所著的《汉书》。关于霍去病去世,《汉书》这样记载:“去病自四年年后三岁,元狩六年薨。”
在《汉书》中,霍去病和霍光的死,都用了本应该在诸侯去世时用的“薨”,说明在作者班固的心目中,此二人身份地位之显赫,与诸侯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而《史记》只记到了汉武帝时期,自然无法描述霍光的去世。所以,与其说是史书上关于霍氏兄弟去世说法的不同,不如说是《史记》与《汉书》关于位高权重者死亡说法的不同。
在司马迁笔下,霍去病去世用“卒”,说明了在他的观念里,就算霍去病官职再大,也只是“大夫”而无法达到“诸侯”的标准。汉朝初年,高祖刘邦在白马之盟曾立下祖制:“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诸侯王只能是刘氏子弟。那么,按理说作为外姓的霍去病、霍光确实是不应该使用“薨”,司马迁在《史记》中十分严格的遵守了这一点。
而到了班固编纂《汉书》的时期,距离霍氏兄弟的去世已经快两百年,随着中央对地方藩王的打压,“诸侯”的权势和地位早已不如朝廷中掌权的大人物。再加上霍氏兄弟的个人事迹实在过于卓越,班固在修史时考虑这些因素,使用“薨”字也无可厚非。
其实不只是史官,就是当朝的皇帝都已经把他们二人以诸侯之礼相待。这一结论的证据就在史书里。霍去病逝世,汉武帝悲痛万分,“上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他调派甲士,从长安排到自己的陵墓茂陵,这样的阵势,试问有哪位诸侯王能享受到?
霍光则更加夸张,他作为辅政大臣,掌管汉朝最高权力多年,期间甚至还有一次废帝另立。掌权期间,他缓和社会矛盾,辅佐幼主实现中兴,位列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
《汉书》记载:“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
如此长的送葬之礼,其中很多甚至是天子之礼。这种情况下,还说霍光去世是“卒”,那可就是欲盖弥彰了。这样看来,史书上关于某人物的记述,还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本人的,所以,某人在这本书上是“卒”,在另一位史官眼中是“薨”,这样或类似的情况常常发生。其实,不管是“薨”还是“卒”,他们在历史上的功绩都是无法抹杀的。